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通訊員劉奇琦)自稱是公安局一處長、在法院有親戚可幫忙打官司,今年50歲的無業男胡某詐騙16.3萬元。記者昨日獲悉,曾因非法拘禁被判有期徒刑的胡某又吳哥窟以詐騙罪被朝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並罰款4000元,退賠犯罪所得。
  據指控,胡某在一朋友家做客,結識了鬧離婚借宿在該朋友家的李女士。得知李女士情況後,胡某便自稱是北京市公安局治安處處長,在法院有親戚,可幫李女士打離室內設計婚官司。
  此後,胡某以需請人吃飯、送禮、交中介押金等理由,向李女士索要錢款16.3萬元,其中一半錢為李女士的借款。李女士一直等離婚官司的消息,半年後到法院查詢,才系統家具知自己的案子根本沒立案。
  朝陽法院審理認為,胡某編造虛假事實騙取李女士的信任,在短時間內多次騙取李女士錢財且數額巨二胎大,已構成詐騙罪,故作出以上判決。  (原標題:無業男“幫”打官司騙1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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